发表时间:2021-07-23信息来源:道外区房屋征收中心
道外区桦树街南直路棚改项目,自2018年6月6日征收启动以来,房屋所有权人刘哈城的房屋坐落在征收范围内。征收工作人员多次与该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未果。
为保证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南直路棚改项目征收工作的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道外区人民政府对所有权人刘哈城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依据《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决定通过征收现场公告栏和道外区政府网站上公告送达。
请喷号HNQ-01号、喷号HNQ-02号房主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速到现场验收小组,持有效证照等手续办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道外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