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7-14信息来源:道外区司法局
单位名称:
道外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
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 李海波 88991651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胡玉琴 88955795
•副局长 于晓东 88922375
•一级调研员 孙 晶 88955792
•三级调研员 李新宏 88955708
•三级调研员 王晓莉 88994264
•三级调研员 高晓舟 88922375
主要职责:
1.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并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区政府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3.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4.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筹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专业性调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5.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汇总和上报事项。承办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内设机构:
1.办公室(88992115)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活动、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协助局领导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组织培训等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人事编制、文秘、保密档案、信访、警务装备、车辆管理、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道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接省、市指挥中心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法治宣传科(88946219)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街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3.法治与律师管理科(88986071)
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办由区政府提报市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立法建议,配合市政府完成立法程序中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按权限承办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受区政府法人代表委托承办因行政复议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备案、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统计、指导及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涉及区政府有关非诉涉法事务。指导、监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相关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律师的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等工作。
4.基层工作科(哈尔滨市道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88955796)
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帮扶、教育和管理和解矫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及配合市局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