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2-21信息来源:道外区司法局
王某某:
申请人王某某对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本人医疗保险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因你向本机关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道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